一、部门概况、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是全额财供单位,主要负责检查监督,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立案查处职务犯罪等工作。设有19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宣教科、机关党委、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侦监科、公诉科、未检科、技术科、计财科、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法警大队、案管中心、监察科、政研室。登封市财政局机关内部共设18科室,9个二级机构,属于行政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294名,(行政编制28人,参公人员35人,全供事业人员222人,经费自理7人,离退休68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8名。 主要职责: 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依法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全市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施监督,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六)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七)对登封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八)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十)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十一)负责检察技术工作的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二)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十三)协同市委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四)协同市委做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思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议工作。 (十五)协调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六)组织实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规划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十八)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90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54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9.21%;其他收入15万元,为罚没收入。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32.7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906.9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1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88.8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登封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31.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0.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400批次、2400人次。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2.78万元,今年比上年减少11.9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大量减少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6万元。主要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较去年减少47.71%,减少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有所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检察院运行经费支出476.98万元,比2015年 452.29万元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19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1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决算报表.xls
0053029720001_收入决算表.xls
0053029720001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0053029720001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0053029720001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0053029720001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0053029720001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0053029720001_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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